贾峰律师:1986年出生,汉族,山西君略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2010年毕业于中北大学法学专业,从事法律工作至今。2019年通过全国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在股权投资领域获得国家级殊荣。择业经验:贾峰律师法学功底深... 详细>>
律师姓名:贾峰律师
手机号码:18735543695
邮箱地址:18735543695@139.com
执业证号:11404201510657132
执业律所:山西君略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山西省长治市城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保宁门西街309号
案号:(2016)0424民初92号
原告:张XX
委托代理人:贾峰,山西雷风律师事务所
被告: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案由: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案情简介:
原告与被告达成退房意见后,被告一直以各种理由拒不退款,原告只得起诉。审理过程中,法院多次主持调解,被告总因手续不当推脱,对法院极为不尊重。原告为尽快得到赔偿,一再忍让,促使本案以调解方式得到解决。
简评:
最近一个房地产商品销售合同纠纷已经审结,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虽然中间不免有些曲折,最终使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也使各方对我国法治建设的信心有所加强。
关于本案,当事人一直担心这一个官司打下来太费时间,我就建议在他风险承受范围内可与对方进行调解,调解书当下生效,可节省大量时间。当事人最终听取律师意见,在开庭时同意与对方调解,最后得到满意的结果。
当初当事人找到我后,我看了其提供的证据材料,基本事实比较清楚。根据现有证据,从法理上讲,当事人的请求应当得到支持,但是诉讼的风险不可预知,我并不知道对方会有什么样的证据或理由,法院对证据和理由的采信度也不可判断。因此,当事人虽然一直向我询问到底能不能胜诉时,我其实是无法正面回答的。要知道,就算是主审法官在判决生效前出不能对结果作出承诺。
我在洽谈过程中一直向当事人解释,律师只是提供法律帮助,至于案件的结果如何,没有人能够保证,这也是律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要求。律师所能做的就是尽自己努力,最大程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其中,行使权利的主体仍然是当事人自己,如果当事人自己没有维权意识,而是靠别人“作主”,那么当事人意志可能会受到不正当的引导,当事人最终感觉自己“被骗”。长此以往将减弱公民对法律的信任。
我个人认为,一个“好律师”不能光靠自己通过各种手段获得代理机会,而是要在整个执业过程中,始终把握职业底线,对当事人认真负责,从一开始就使当事人对司法途径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大家用一个正常的心态利用法律解决自己在社会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手机号码:18735543695
联系地址:山西省长治市英雄北路147号(中级人民法院对面)
Copyright © 2017 www.51bestlawyer.com All Rights Resvered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